pcowboy 发表于 2015-3-19 12:56:15

手术后介入治疗的理解

       最近遇到病友询问手术后医院要求介入治疗的疑问,想到当时自己父亲手术后医生也一再要求做介入预防,当时自己是十分不情愿,主要是当时术后恢复的很不理想,想在养养身体。后来自己查了一些资料对介入治疗有了更多的了解。
       2011卫生部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对:
1.TACE作为一线非根治性治疗,国内临床上最常用,是不能手术切除的中晚期肝癌首选和最有效的治疗方法。
2.适应证:(1)主要适应证为不能手术切除的中晚期HCC,包括:①巨块型,肿瘤占整个肝脏的比例<70%;②多发结节型;③门静脉主干未被癌栓完全阻塞,或虽完全阻塞但肝动脉与门静脉间代偿性侧支血管形成;④外科手术失败或术后复发者;⑤肝肿瘤破裂出血及肝动脉-门脉静分流造成门静脉高压出血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(2)肝肿瘤切除术前应用,可使肿瘤缩小,有利于二期切除,同时能明确病灶数目;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(3)小肝癌,但不适合或者不愿意进行手术、局部消融者;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(4)控制局部疼痛、出血以及栓堵动静脉瘘;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(5)肝癌切除术后,预防复发。
3.禁忌证:(1)门静脉主干完全被癌栓栓塞,且侧支血管形成少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(2)肿瘤占全肝比例≥70%,如果肝功能基本正常,可考虑采用少量碘油乳剂分次栓塞。
4.索拉非尼与肝动脉介入治疗联合应用可使患者更多地获益。


    ps:其中第5条就是医生一再要求的术后介入预防。

   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,新的治疗指南和治疗规范的推出,让我们有了新的理解

            2014年肝癌多学科联合治疗策略与方法的广东专家共识:
1.经TACE 治疗后,如肿瘤明显缩小,健侧肝脏代偿性增生,或肿瘤数目≤3 个且位于同一肝叶,或门静脉癌栓局限于二级分支内并可与肝内肿瘤一并完整切除者,可考虑行二期手术切除,术后再行辅助性TACE 治疗。
2.肿瘤多发和(或)最大直径>3cm,经TACE 治疗后,肿瘤中央或周边尚有残留存活病灶者,建议联合局部消融治疗,以提高肿瘤完全坏死率,延长生存。
3.经TACE 治疗后,肝内肿瘤基本控制,因肿瘤部位特殊(尾状叶、第二肝门等),或合并门静脉/肝静脉/下腔静脉癌栓,或腹腔淋巴结转移者,可考虑联合放疗。
4.经TACE 治疗后,如不适合手术切除,或不宜联合局部消融治疗或放疗者,可考虑联合索拉非尼靶向治疗,可延长TTP和OS。
5. 对于能够行根治性切除的HCC 病人,术前TACE 不能提高手术切除的疗效,不做推荐。
6.术后辅助性TACE 并不能预防或者降低术后复发,不做常规推荐;但对于存在高危复发因素的病人(包括合并癌栓、肿瘤多发、手术为姑息性切除、术后AFP 升高等),可在术后1 个月左右行辅助性TACE 治疗,疗程以1~3 次为宜;术后TACE 发现复发者,可根据情况结合消融、靶向、放疗等。
7.在口服索拉非尼治疗过程中,如果肝内病灶进展而且多发,可考虑辅助TACE治疗

    ps:不过我觉得很多医院还是会根据2011年的诊疗规范来做,觉得做一下预防总有好处的。不知道这种治疗算是过度治疗吗?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手术后介入治疗的理解